2011年米兰国际照明展
一、展会介绍
【展会名称】米兰国际照明、新能源、电气及楼宇自动化展览会
【展会时间】2011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
【展会地点】意大利 米兰
【展馆名称】Fieramilano米兰新展览中心
米兰国际照明、新能源、电气及楼宇自动化展览会始于1977年创办的INTEL,每两年一届,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INTEL是全球在电机、电子、照明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元件领域中最顶尖、最专业的展览会之一。该展自2007年起分为两个专业展览会,即照明及建筑技术展(LivinLuce)和能源技术展(EnerMotive)。而于2011年起,该展根据市场需求,首次将 Lighting和 Building以及Energy結合展出,展会将涵盖照明、能源、电气、家居和楼宇自动化和安防领域,将厂商展品更有效率搭配展出,使得展出厂商与专业买主短时间内就可以相互了解并达成交易。
由于2009年意大利照明灯具和能源电气市场在245亿欧元以上,因此,该展必将吸引来自世界各地最重要的灯具制造商和设计公司前来参展,成为一个领导该领域最新技术和设计潮流的顶极盛会。照明展区的展品涉及所有意大利及国际知名品牌的各类照明电器、灯饰、电光源产品、节能灯、电器元器件、材料及舞台灯光等,设计水平较高,均为潮流领先款式,因此适合国内灯饰业界人士参与竞争或参观学习,并了解潮流趋势。
意大利地处地中海,北接瑞士、奧地利、法国等欧洲国家,南邻北非、中东等要地,因此莅临的专业买家不只德、法、瑞士、匈牙利、捷克和波兰等欧洲国家,更有来自埃及、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土耳其和阿联酋等地中海及中东的国家。因此,参加该展不仅可以开拓意大利市场,还能趁势拓展全欧洲、地中海及巴尔干半岛等地的市场。
依据展会主办方统计,2009年LivinLuce/EnerMotive的面积达到41,000平方米;参展商来自世界各地共计500余家,中国展团参展规模较之上届大幅增加,共有101家企业参展(中国大陆96家,香港5家);为期五天的展会共吸引专业观众逾20,000人次;超过170家专业媒体对展会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该展在现代化的米兰新展览中心举行,加上主办单位特別就本展策划国际性广告,在欧洲、地中海及巴尔干半岛地区重点推广,以让这个展会再度成为全球群星之首。欢迎及早报名参加或参观欧洲最具竞争力的国际展览。
二、展出内容
Lighting (light sources and devices)
- Exterior lighting
- Interior lighting
- Service lighting
Building (Components and electrical systems)
- Panels and protection switches
- Building automation and domotics
- Ambient comfort devices and systems
Energy (genera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electricity)
- Production from conventional sources
- Production from renewable sources
- Electrical networks and distribution
三、相关费用
1.展位费:
(1)标准摊位400欧元/平方米,最小12平方米;
(2)空地280欧元/平方米,最小32平方米;
双面开加收展位费的8%,三面开加收展位费的12%;
2.会刊费:100欧元/参展单位;
3. 综合服务费:2,000元人民币/人;
4.参展人员费:国外食、宿、往返展馆专车、国际机票、城市间交通费等:
(1)全程随团:33,000元人民币/人;
(2)展期随团:25,000元人民币/人;
5.展品运输费:按展品货量和《运输指南》中的运费费率计算收取,《运输指南》另发。
四、参展手续(请您仔细阅读!)
在充分了解展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申请参展的单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续:
1. 申请参展的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出国参展申请表》(见附件),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传真至我司(相关信息见“七、联系方式” )。
2. 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请将报名费、展位预订金共计人民币20,000元汇至我司账户(相关信息见“六、银行账户信息” )。汇款时,请注明“2011年米兰照明展”字样。参照国际展会的参展规范,本着参展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报名后退展的单位,报名费将不予退回。报名截止日期后退展的单位,报名费和展位预订金均不予退回。
3. 我司在收到上述1、2中的表格和费用后,将统一向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安排相关事宜。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权力。
4. 参展单位须配合我司的组团工作,在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如:支付参展费用、办理护照及签证申请、安排展品运输、确认行程安排等)。因参展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导致参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参展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我司无关。
5. 参展单位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而因所有参展人员的签证申请被拒导致无法参展的,我司将从降低参展单位损失的考虑出发,妥善处理,但已发生且不能取消的费用将由参展单位承担。
6. 参展单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展的,除按上述2办理外,参展单位还须承担已发生的其他费用。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
7. 参展单位自觉遵守展会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参展单位因违法行为(包括涉嫌侵权)引起的法律纠纷,需自行解决,与我司无关。
8.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司应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
五、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将于2011年5月31日截止。
展会手机链接:http://m.vooec.com/exhibition_55985.html
展会网站链接:http://www.vooec.com/exhibition/55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