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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船舶工业博览会

中国国际船舶工业博览会
展会时间:2010年05月19-21日
展出地点:中国·南京国际博览中心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协办单位:
南京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江苏省港口管理局

国内执行:
江苏联亚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市分会

海外执行:
意大利卡拉拉展览公司
俄罗斯JSC展览有限公司
葡萄牙里斯本国际展览公司
荷兰阿姆斯特丹集团
斯德哥尔摩国际展览公司
德国Profil展览有限公司
韩国K.Fairs展览有限公司
乌克兰Compass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Lima展览有限公司

海外支持单位:
全美船舶制造商协会
国际船级社协会
希腊船东联盟
土耳其造船行业协会
巴西媒体集团
越南Informa集团
越南海港联合会

预计展出面积将达36,000平方米,境外展商将超过20% !


二 展出大类:
㈠ 造船与配套:船舶制造、动力系统、动力辅助、船用操作装备、电子工程、船用装饰及辅料、货物装卸系统、船舶设计等
㈡ 港口工业;㈢ 物流运输;㈣ 航海技术;㈤ 地区及组织


三 展会优势:
① 政府主办,财政补贴:
CIMPS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主办,倾力打造代表中国船舶工业、海事、港口物流业最高发展水平的品牌盛会!
为鼓励企业在当前形势下扩大内销、拓展进出口业务,为企业寻求出路出谋划策、搭建平台,主办方积极出台一系列政策,2010年对于参展企业将给予较大力度的参展补贴、并直接在摊位费上予以体现!暖心政策将为展商发展保驾护航!

② 产业基地,商机无限:
中国2008年造船完工量2881万载重吨,新承接船舶5818万载重吨,手持船舶订单高达20460万载重吨,稳居世界一流造船强国之列。江苏是中国船舶制造、与配套工业第一强省。08年江苏造船完工量882万载重吨,占全国份额的30.6%;手持订单量占全国份额的37.2%;新承接订单量占全国份额的32.2%。
中国现拥有16个亿吨大港,保持世界第一位。08年江苏实现货物吞吐量11.5亿吨,连续三年蝉联中国第一。同时,江苏省进一步推进港口装卸与物流运输资源整合,初步形成集装箱等货运专业化布局,完善了海运直达、江海转运和长江中上游中转联运三大运输体系。

③ 强强联手,倾力打造:
组委会发挥作为若干海外大型船舶工业、海事技术展会在中国地区独家代理的自身优势,与全球超过18个大型船舶制造与配套、港口、物流相关行业展会组委会密切合作,强强联手,海内、海外展商齐邀请,2010年将力邀海外至少6个(目前)以上国家/地区以国家展团方式参展!
在各相关机构的大力推动与积极培养下, CIMPS必将于短期内快速发展为亚洲顶级船舶工业展!

④ 展品分区,运作专业:
展会特设“船舶工业”、“港口工业”、“物流运输”、“航海技术”、“地区组织”五大展区。让您锁定区域,直击目标!
组委会拥有丰富的大型国际化展会的组展经验,设立专门的展会期刊、展商买家实行会员制互动!运作专业!

⑤ 全球推广,注重成交:
CIIMPS定位为国际性、专业性、贸易性展会,高度重视对海内外采购商的邀请。全力邀请全球范围内的船东、造船厂采购负责人、船舶配套产品采购负责人、及海事、港口、军工机构买家现场洽谈采购。
组委会特设买家邀请中心、在展会官方网站设立专门的贸易配对专区,确保展商获得超出预期的贸易订单和业务交流机会,一旦参展,长久受益!


四 专业观众:
境外船东、造船厂、货运公司;国外进口商;
境内外造船厂、修船厂,船务公司、海事、冶金、港口、电子、机械等船舶工业相关行业制造商;
境内外船东、船东协会;船检、船级社;
境内外海事、港口运营企业、船舶管理公司;造船工业园、大型造船基地、船坞、港口的采购负责人;
境内外政府及行业组织:政府交通部门、海事法院、相关协会及其它专业组织;
境内外公务及军事:海事公务人员、军事防务人员、抗洪防汛指挥、公安、水警、海关、渔政等;
境内外工程部门:海上石油勘探及生产、筑港、疏浚、环保、港口工程经营商;
境内外研究所、科研设计单位、高等院校的专家、技术人员;船舶设计师等;
进出口贸易商;境内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


五 收费细则:
① 展位费用:(2009年09月01日前报名并支付订金,优惠10%)
A 区 B 区
报 价 2010政府优惠价 报 价 2010政府优惠价
标准摊位(12㎡起租) ¥2160/ m2 ¥1850/ m2 ¥1100/ m2 ¥790/ m2
室内光地(36㎡起,12㎡递增) ¥1910/ m2 ¥1600/ m2 ¥990/ m2 ¥680/ m2
室外光地(36㎡起租) 36-50 m2:¥770/m2;51-100 m2:¥680/m2;101m2以上:¥600/m2
标准摊位二面开口摊位(24㎡起租)加收展位费的3%、三面开口摊位(36㎡起租)加收展位费的5%、四面开口摊位(36㎡起租)加收展位费的8%。光地展位多面开口加收费用标准同标准摊位。
上述费用已包含5%服务税
② 宣传广告:为展商提供多种推广服务,包括:“支持单位”称号、会刊广告、特别推荐现场广告等。
如需了解详情,敬请电话垂询.
展会手机链接:http://m.vooec.com/exhibition_32565.html
展会网站链接:http://www.vooec.com/exhibition/32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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