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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届慕尼黑国际物流、远程传送及交通运输贸易博览会

第13届慕尼黑国际物流、远程传送及交通运输贸易博览会
时间:2011年5月10-13日 地点: 德国 新慕尼黑展览中心
尊敬的物流、运输及相关行业人士:
每两年一届的慕尼黑国际物流、远程传送及交通运输贸易博览会(Transport Logistic)是顶级的国际物流界盛会。以涵盖“大物流”整体产业链的视野,该展会提供了包括海陆空客运及货运、室内物料搬运与传送以及远程信息处理技术等四大领域的全方位展示。
自2003年它将欧洲航空货运展(Aircargo Europe)及欧洲铁路运输大会(EurailFreight)纳入展会后,2005年,著名的国际海运大会(marilog)也加入进来,海、陆、空三大领域国际性大会的结盟无疑进一步把Transport Logistic推向了行业内全球峰会的地位。
上届展会共有来自55个国家的1764家公司参展,其中来自德国以外的国际展商有715家,中国展商6家共114平米。展会吸引了来自112个国家的47969名专业贸易观众,其中14750位来自德国以外。此届展会预计展出面积:10万平方米。
参观观众范围(上届观众行业比重):
各物流、快递服务企业,海陆空领域的客运与货运服务提供商(56%);运输车辆制造,各种集装箱、托盘,物料搬运产品与物流设备制造业(25%);物流IT技术,远程信息处理技术及数据处理行业(10%);大学、研究所及相关部门(7%);政府及相关行业协会(4%)。
Transport Logistic 2011展示范围:
物流行业相关信息通讯、电子商务及数据处理、工作站系统、通讯网络及移动通讯、数据库及数据处理系统、信息显示设施、身份识别及编码系统、电子采购、客户关系管理及运输管理;
室内传送及物流系统、仓储及配送系统、称重、起重、搬运器械及仓储用车辆、传送带及流程控制、托盘、加固材料(绳索、收缩膜)、防滑材料及各种运输用包装、贴标、编码及识读系统;
货运及客运相关设备、卡车、拖车、集装箱车及各种载重货车,有轨车辆及火车头、各种集装箱及罐式容器、空运托盘、空港、海港物流系统、输送管道及电力传送系统、加油站及维修保养设备、出租车、汽车、小巴士,客运飞机(模型)、铁路及地下铁路、磁悬浮列车及其它新技术;
货运及客运相关服务、内陆港口、海港及空港、海运、铁路、航空公司、货运代理,内陆运输公司、包裹、快递、邮局、仓储、集装箱租赁、咨询、顾问公司、银行、保险及海关等
注意事项如下:
1. 标准展位的配置以9平米为例包括:一桌四椅,4盏射灯,一个电源插座,一个带锁问讯台,地毯,英文楣板,垃圾桶具体数量配置将根据不同的展位面积随参展通知书告知。
2. 摊位杂费(如额外的水电费和垃圾处理费等)按照实际费用支付。
3. 如果人员在外全程自理,我司将相应收取不随团人员管理费用2000元/人。
4. 20平米以下的展位免费提供3张展商证,100平米以内每增加10平米多给一张,100平米以上
每增加20平米多给一张,购买价格为45欧元(含VAT)/张。
中国大陆组团机构/广州搏毅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77号时尚明苑之六1501室 邮编:510660
电话:020—82310835 传真:020— 82309706--601
邮箱: popular86@126.com 网址:www.gzboyi.com.cn
联系人:苏振昌 手机:13042040687
参 展 申 请 表
展览名称 第13届慕尼黑国际物流、远程传送及交通运输贸易博览会
展会日期 2011年5月10-13日
申请情况 申请摊位 个( M2);随团人员 人;是( )否( )申请拐角摊位
参展单位 (中文)
(英文)
参展单位
地 址 (中文) 邮编:
(英文)
联 系 人 E-mail 网址
电 话 手机 传真
参展产品 (中文)
(英文)
出国任务通知书主送单位(持因私护照客户免填):
参展条款:
1. 在双方充分了解展会信息的基础上,组团单位与参展企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定此参展申请表;
2. 以上表格内容将作为申报批文及楣板文字、宣传资料用,请认真填写;每个9平方米的摊位,因公报批人数为2人
3. 参展企业必须遵守展会的有关规定,如禁止在展会上拍照、不得提早撤展、筹撤展时不得乱扔废物或样品、展览期间不得
零售样品、不得损坏展场有关设施等,如因违规而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将由参展企业承担;
4. 组团单位严禁有知识产权问题的产品参展,企业携带侵权产品参展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组团单位无关;
5. 为保证顺利参展,参展企业务必按组团单位的“筹展日程安排”办好护照、展品运输、行程确定、摊位配备等工作,有关筹展要求详见《参展商服务手册》;在境外,自觉遵守国家外事纪律、展团纪律和安排。
6. 有关参展费用问题请详见组团单位《收费标准》,如有不明之处请于申请参展之前向组团单位了解清楚。参展企业必须按
时、按标准交纳各种费用。参展申请经组团单位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企业需按组团单位发出的收款通知书交纳展
位费及报名费组织费作为参展定金。并于出发前壹个月交齐所有费用,以保证参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参展企业未按时交齐所有款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展处理,组团单位保留处理摊位的权力,已交款恕不退还。如因展
会场地安排等原因未能提供摊位给企业,组团单位将如数返还企业所交费用;
7. 企业申请的参展面积经确认后未经组团单位同意不能退减。筹展工作开展后,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而中途退展,须承担已
发生的费用。组团单位保留处理摊位的权力;
8. 参展企业若所有参展人员被拒签而不能参展,组团单位将本着减少参展企业损失的原则妥善处理,但对已发生而不能取
消的费用需由企业承担;
9. 组团单位根据展会提供面积情况保留对申请面积大小和位置作调整的权利,主办方有权对参展企业的位置进行调整,组团单位不接受企业因展位位置调动而退展退款的要求;
10. 组团单位有义务向参展企业提供的展品运输服务商供参考,所有展品运输涉及费用及相关事宜由参展商直接与展品运输服务商联系,参展商可自行选用其他货运公司负责展品运输。对于展品联运过程中丢失、延误的展品,参展商可直接向相关的运输服务商索赔,组团单位将协助索赔工作但不承担相关的费用赔偿,亦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人员、摊位、飞机票等其他费用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罢工、战争等)而引起的样品延误、丢失,以及由于参展商自身的样品侵权导致被海关扣押等情况,组团单位免除赔偿责任。组团单位有权拒运超时集中、包装不良或来路不明的样品;
11. 原则上要求参展人员随团活动,不得擅自离团,如参展人员确实因特殊情况不能随团,其在外停留期间的有关活动、
人身及财产安全问题自行负责,与组团单位无关,参展人员在外停留时间不得超过批文规定天数;
12. 以上条款作为组团单位与参展单位之间达成的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申请单位: 组团单位:广州搏毅展览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苏振昌
除以上项目以外,贵司计划参加的国际展览会还有:
1、 2 、

展会手机链接:http://m.vooec.com/exhibition_45039.html
展会网站链接:http://www.vooec.com/exhibition/45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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