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届中国国际水族用品展(CIPS 2014)
展品类别及代码
猫狗用品1.1 食品 1.2 服装 1.3 玩具
1.4 犬舍、猫窝 1.5 牵引带
1.6 训导用品 1.7 护理品
1.8 美容用品 1.9 医疗设备 药品 1.11其它
水族产品2.1 水族箱 2.2 水族箱配套器材
2.3 水生植物 2.4 水槽沙
2.5 水族箱造景2.6 鱼饲料 2.7 药品
2.8 观赏鱼 2.9 其它
其它产品3.1 鸟类用品 3.2 马具 3.3 其它
相关机构4.1 俱乐部 4.2 协会 4.3 媒体
参展条款
1、 本届展览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展览时间:2014年11月17-20日。在此期间展位和展品不得被撤出或遮盖,须有参展单位人员在场。
2、 展览会主办机构遵循中国政府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动植物检疫等相关法规;参展商如因违反法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 如果参展单位有任何应付给组织单位的费用在规定日期前未付清,或参展单位未遵守参展条款,组织单位有权收回已分配展位,有权获得参展单位已支付和应付费用,以补偿组织单位所承受的损失。
4、参展商因故取消或者减少展位面积,鉴于组织单位将因此遭受损失,参展单位同意支付以下金额作为赔偿:a) 2013年12月10日,展位费的30%;b)2014年4月10日,展位费的70%;c) 2014年8月1日,展位费的100%。在收到参展单位取消展位的书面通知后,组织单位有权利重新销售展位。赔偿金额不因展位的重新销售而减少。
5、 所有展位和设备必须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包括防火安全在内的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展馆经营者的规定,同时必须在搭建之前向组织单位指定服务商提交计划及施工图并获得批准,这些可能被政府或其它管理机构要求的有关展位搭建和展品安全的预防措施需由参展单位实施并承担费用。
申请人签字(盖章:
6、 展位搭建,不得被组织单位认为会阻碍空地和通道处的光线或视线,或阻塞通道,或影响其它参展单位的展示,不得影响观众的参观与洽谈;不得影响展览会的整体形象等。
7、’参展单位对由于他或他的雇员、代理、
邀请人员或物品所造成的对展馆或其他方的损害承担责任并全额赔偿。组织单位根据法律承担其作为展览和相关活动承办单位的责任,但此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扩展到由任何第三方或参展单位造成的对观众、参展单位或物品的损害。
8、 视听设备或其它机器,只有在音量不引起其他参展单位和观众不快的情况下,才能被允许使用。组织单位有权判断噪音的可接受程度。
9、 宣传促销活动必须在展位内进行,不允许在展览场所的其它地方进行。宣传单和其它印刷品只能在参展单位自己的展位发放。参展单位不得在展馆的其它部位粘贴、展示,或散发宣传品。组织单位有权制止参展单位不合适的宣传促销活动,由此承受的损失,组织单位不承担责任,由参展单位自负。
10、 展览会主办机构在展览期间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但参展商需自行负责展品及物品的安全、防盗,如有损失或丢失,主办机构将不负责任。
11、 展商手册将被发送给每位参展单位,手册中包含了各项规定,展会搭建和拆除,以及申请相关服务的表格,这些表格需发送给指定服务商,参展单位须遵守展商手册中的各项规定。
12、 指定服务商在提供服务时,如未能履约而给参展单位造成损失的,组织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但组织单位将协助参展单位维权。
13、 展览会主办机构保留因不可预见因素而更换展览场地或时间的权利,参展商不得因此提出索赔请求。
日期:
展会手机链接:http://m.vooec.com/exhibition_96411.html
展会网站链接:http://www.vooec.com/exhibition/96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