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7月前要更换新的危废识别标志
注意!新的危废贮存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选址、建设和运行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也适用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行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
总体要求: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造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设置贮存场所,并根据需要选择贮存设施类型。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且应避免危险废物与不相容的物质或材料接触。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措施减少渗滤液及其衍生废物、渗漏的液态废物(简称渗漏液)、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等污染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贮存库为仓库式贮存设施,可用于贮存各类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应根据废物类型注意做好分区隔离措施,并根据贮存废物的危险特性和污染途径等采取相应的液体意外泄漏堵截、气体收集净化、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
贮存场为具有防雨顶棚(盖)的开放式贮存设施,主要用于堆存不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大宗危险废物。贮存场应特别注意防雨和地面径流等外源性液体进入,同时还应做好场内废水废液导流收集,做到贮存过程不增加废物量,并保证废物不扬散、不流失。
贮存池为具有防雨功能的池体构筑物,用于贮存单一类别的液态或半固态废物。贮存池应特别注意强化池体的整体防渗和基础防渗,同时应做好防止雨水和径流流入,以及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防范工作。
贮存罐区为由一个或多个罐体及相关附属设施构成的固定式贮存设施,用于贮存液态废物。贮存罐区应特别注意做好围堰的建设,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和液体意外泄漏堵截等防范措施,妥善处理围堰内收集的废水废液等。
编辑:环保365(转载请注明来源)
会议资料:
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科技创新高峰 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发展高峰将于2023年9月20-22日在山东济南召开!会议将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和优秀企业分享政策、管理、技术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共同深入探讨技术原理与应用前景等,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固废内容:
(一)“无废城市”建设,危废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利用,兜底消纳危废
(二)“无废城市”建设,解决工业固废难题
(三)“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垃圾精细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四)“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助力碳中和
土壤内容:
1、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管技术和装备
2、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中的迁移转化
3、化工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精细刻画与预警
4、场地土壤地下水调查与风险评估
5、工业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修复
6、耕地土壤重金属风险管控及修复技术
7、金属矿山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
8、石油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与修复
9、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
10、土壤地下水多功能修复材料
11、绿色低碳修复技术与理论
12、污染土壤、地下水生物修复
13、新污染物识别与风险管控技术
14、污染场地再开发安全利用及监管
产品名称:注意7月前要更换新的危废识别标志
产品手机链接:http://m.vooec.com/product_224456724.html
产品网站链接:http://www.vooec.com/cpshow_224456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