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制铜管 GB 1528–87
挤制铜管 GB 1528–87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和电气等工业部门用的挤制圆形铜管。
1 品种
1.1牌号、状态、规格
产品的合金牌号、供应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mm
合金牌号
供应状态
规格,mm
外径
壁厚
T2,T3,TP2,TU1,TU2
挤制(R)
30~300
5~30
1.2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1.2.1管材外径、壁厚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外 径
壁 厚
注:“○”表示有产品,“—”表示无产品。
1.2.2管材长度及其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1.2.2.1管材不定尺长度为0.5~6m。
1.2.2.2定尺或倍尺长度
定尺或倍尺长度(在合同中议定)应在不定尺范围内.其长度允许偏差为+15mm。倍尺长度应加入锯切分段时的锯切量,每一锯切量为5mm。
1.2.3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其他规格及允许偏差的管材。
1.2.4管材端部应锯切平整,但许可有轻微的毛刺。切口在不使管材长度超出允许偏差的条件下,许可有下列规定的倾斜:
外径小于或等于50mm……………………………………………………2mm;
外径大于50~100mm……………………………………………………4mm;
外径大于100~170mm……………………………………………………5mm;
外径大于170mm……………………………………………………10mm。
1.2.5管材弯曲度应符合表3规定。总弯曲度不应超过每米许可弯曲度与总长度(米)的乘积。
表3 mm
管材外径
每米弯曲度,不大于
≤80
8
>80~150
10
>150
15
1.2.6管材不圆度和壁厚不均,不应超出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外径与壁厚之比大于或等于15者,其短轴尺寸不应小于公称外径的95%。
1.3标记示例
用T2制成的外径为30mm,壁厚为5mm的挤压状态圆管标记为:
管T2Rф30×5 GB 1528–87
2技术要求
2.1化学成分
管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5231–85《加工铜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中T2、T3、TU1、TU2、TP2的规定。
2.2力学性能
管材的室温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状 态
抗拉强度,σb
伸长率,%
MPa(kgf/mm2)
δ10
δ5
不小于
挤制(R)
186(19)
35
42
注:①TU1、TU2管材不作此项试验。
②此项试验供方可不作.但必须保证。
③伸长率指标,仲裁时以δ10为准。
2.3无氧铜管材应进行含氧量的检验,并须切除挤压缩尾。
2.4表面质量
管材内外表面应光滑、清洁,不应有针孔、裂纹、起皮、气泡、粗划道、夹杂和绿锈。
允许有轻微的、局部的、不使管材外径和壁厚超出允许偏差的划伤、凹坑、压人物和轻微的矫直痕迹等缺陷。
3试验方法
3.1管材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GB 5121–85《铜化学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
3.2管材的室温拉力试验方法按GB 228–76《金属拉力试验法》的规定进行。
3.3无氧铜管含氧量检验按YB 731–70《电真空器件用无氧铜含氧量金相检验法》的规定进行。
3.4管材应用游标卡尺、千分尺、卷尺等测量外径、壁厚和长度。
3.5管材应用肉眼检查外观。
4检验规则
4.1管材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
4.2管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和规格组成,批重不大于3000kg。
4.3室温拉力试验和无氧铜管含氧量检验应由每批中取两根管材,每根取一个试样。
4.4每批管材应逐根进行外形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4.5各项试验即使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时,也应从该批中再取双倍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整批报废或逐根检验,合格者单独编批验收。
5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管材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按YB 730–70《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一般方法》的规定进行。
产品名称:挤制铜管 GB 1528–87
产品手机链接:http://m.vooec.com/product_24180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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