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网

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北京注册香港公司

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不论注册资金大小香港公司法条例规定,在香港注册登记之公司允许名称含有联合会、促进会、基金会、协会、学会、商会、研究会、中心、旅行社、出版社、商社、集团、企业、控股、投资、股份、贸易、进出口、文化、影视、设计院、学院、大学等,其商业运作范围不受限制(香港政府管制类别除外)。

说明:注册商会协会和基金会或其它社团组织分为两种,私人性质的和合伙性质的,前者一人即可,后者必须两人以上。所谓社团组织系非赢利为目的机构、但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只有本港居民或香港有限公司旗下可以成立商会协会和基金会等社团组织。有关商会注册登记、协会注册登记、基金会注册登记等社团组织注册登记程序条例,是依据香港政府社团组织登记条例第310章合法登记成立,详情亲临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各地机构或来电咨询。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
官网:http://www.RF.hk
免费咨询热线:400-880-8098

北京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1305
电话:010-59797566
传真:010-58857463
电子邮箱:fan@rf.hk
产品名称: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北京注册香港公司
产品手机链接:http://m.vooec.com/trade_3003681.html
产品网站链接:http://www.vooec.com/sjshow_3003681/

国际贸易网 vooec.com 版权所有 网页版 B2B Marketplace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