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瑞浦电动执行器381LSD-250
361/381系列电动执行机构,是以AC220单相交流电源作为驱动电源,直接接受来自DCS、PLC系统或调节仪表操作器的DC4~20mA、DC0~10mA或DC1~5V控制信号来运转,以角度位移(0~90o)运动的全电子执行机构。电子式控制单元采用先进的混合集成电路,被设计成匣子形状,包含完整的保护功能,可现场控制或远程控制,并用树脂浇铸密封。驱动电机采用AC可逆电机,反馈量检测采用高性能导电塑料电位器,是具有1/250分辨能力的高可靠性经济类型产品。该执行机构几乎具备了调节本身所需求的各种动作变换功能以及开度信号功能和手动功能等。销售热线:15380329557(微信同号)
381L电动执行器主要技术参数:
电源电压 AC220±10%,50HZ。
耗电功率(额定负载时) 规格A型执行器 50VA;规格B型执行器 150VA;规格C型执行器 220VA
输入信号 DC4~20mA或
输出信号 DC4~20mA(负载电阻500Ω以下)或DC1~5V
控制精度 基本误差:±1% ;回差≤1% ;死区≤1%
工作行程调整范围 “零点”±25%;“行程”20%~100%
防护等级 IP55
隔爆等级 Exd II BT4
过载保护 规格A、B型执行器可任选,规格C型系列执行器必配
产品名称:扬州瑞浦电动执行器381LSD-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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