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纳税人变更地址的申报材料
静安区纳税人变更地址(仅指地址变更但不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情况)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他设立证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3、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式二份或租赁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如属租赁,还需提供该租赁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如为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5、旧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变更注册地时提供);
6、加盖企业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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