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2型防爆手电筒(充电型)
防爆标志;ExdIICT6 外壳防护等级IP56 防爆合格证编号:NLE 05275
灯具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表面涂有良好的防护层、采用高能电池进口灯泡进行组合而成,。它广泛用干海洋、船舶、公安消防、边防武警、民航机场、供电部门、液化气站、炼油厂等各种易燃易爆埸所的巡视、检修时用的应急灯具和备用灯具。它具有防爆、防潮、防震的功效。
二、特点
1、灯具可靠度高;产品外壳选用优质铝合金材料精制而成,各连接处均采用浇封处理,制造工艺先进,灯具在使用中不会因不慎跌落碰撞而出现的不亮或损坏现象。
2、灯具使用时间长,强光使用时间2小时,弱光使用时间4小时以上。
3、灯光射程远、灯光强.
4、电池自放电小,充满电后存放六个月照常使用,电池循环次数高达1000
次左右,灯光强弱光任意可调,使用极为方便。
三、技术指标
充电电池:DC3.6V4Ah (3节) 光源:3.6V1.6A/0.8A(3节)
充电电池:DC4.8V4Ah (4节) 光源:4.8V2.5A/1.25A(4节)
充电时间: 10h
四、特别提示
1、灯光不得直射人的眼睛以免造成对眼睛的伤害。
2、防爆灯具非本厂专业维修人员不得随便拆御,以防影响防爆牲能。
3、防爆灯具必须在安全埸所充电、开盖、更换灯泡 。
4、灯具每次使用后及时充电,充满电后在六个月内可随时使用。
五、质量保证
1、我厂灯具实行三包,用户购买后须将质保单传真或邮寄我厂以便我厂能定期对用户回访。听取用户提出的各项改进意见。
2、灯具在使用中如发现质量问题请和就近经销商联系或直接和厂部联系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将灯具修复。
特别提示:
1、 不得随便拆卸灯具,以免影响防爆性能。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充电或更换灯泡。
2、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充电,经常保养电池延长使用寿命。
产品名称:DF-2型防爆手电筒(充电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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